產業政策丨青島西海岸新區 關于促進會展業發展若干政策
- 2019-11-2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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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西海岸新區
關于促進會展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大力發展會展產業,全力打造“會展之濱”城市新名片,提升新區城市國際化水平,更好地發揮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會展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青政辦發〔2018〕22 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新區實際提出如下會展業扶持政策。
一、支持展覽舉辦
1. 在專業場館舉辦的展覽面積達到 1 萬平米的貿易類展會(以促進貿易成交、技術交流、經濟合作、項目投資、服務推廣等為主要目標、以專業觀眾為主要對象的展會),給予補助 20萬元;展覽面積每增加 5 千平米,補助增加 5 萬元。境外展商不少于 5個國家和地區、國際展位(面積)20%以上的國際化展覽項目,扶持標準增加 10%。
2. 對引進在新區舉辦的,由國內外知名展覽機構、國際性組織、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國家級、專業貿易類展覽項目,可在資金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 20%至 50%,上浮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
3 .在專業場館舉辦的展覽面積達到 1萬平米的消費類展會,每 1萬平米補助 3萬元,單個展會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 30萬元。
4. 為鼓勵外來展覽項目定期舉辦,對在新區連續舉辦三屆,每屆面積達 3 萬平米及以上的外來重點展覽項目,待三屆展會結束后一次性給予展會舉辦單位 30萬元至 50萬元的額外補貼。
5. 由本區機構或企業在新區固定舉辦的、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權威機構認證的展覽項目,給予一次性額外補助 20萬元。
二、支持會議舉辦
6. 對參會人數 200 人以上、入住四星級酒店 400 間夜數以上、單次活動營業額 40萬元以上的科技學術會議,按營業額 10%給予會議活動主承辦單位以獎勵;在新區舉辦的以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培育發展創新產業體系發揮積極作用的高端會議,按會議營業額 10%給予活動主承辦單位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7. 對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或行業內知名企業在新區舉辦的大型商務會議、企業年會或供應商大會,市外來區參會人數 500人以上,住宿四星級酒店 1000間夜數以上,按營業額 5%給予會議活動主承辦單位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30萬元。
8. 對參會國家和地區不少于 3 個,境外參會人數比例達到20%(含)以上的國際會議,可在資金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 20%到 50%,上浮金額最高不超過 15萬元。
9. 在新區舉辦的納入國際大會和會議協會(ICCA)統計范圍的會議,一次性給予會議舉辦主體補助 10萬元。
三、支持會展企業發展
10. 設立于新區的獨立法人會展企業(指從事會議、展覽、節慶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布展設計和搭建、會務承辦和服務等業務的各類會議、展覽、節慶、公關、傳播、顧問等企業),在其注冊成立后的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經統計部門確認達到入庫納統標準 1000 萬元以上的年度,給予 30 萬元經營業績補助扶持。
11. 鼓勵知名跨國會展企業來區設立總部(區域總部)或控股子公司,其年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元以上,給予 40 萬元補助扶持,連續扶持三個經營年度。
12. 支持展館發展。投入展覽營運的會展場館,全年自主引進展會累計實際展覽面積總計達 50 萬平米,補助 30 萬元,實際展覽面積每增加 1 萬平米,扶持金額相應增加 1 萬元,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累計補助三個經營年度。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館,一次性補助 15萬元。
本政策自 2019年 10月 3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1年 12月 31日。有關本政策獎補扶持對象具體申報流程由區會展服務中心制定實施細則,另行發布。本政策由區會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文章來源:青島西海岸新區政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