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簡政放權不斷加大 資本項目可兌換穩步推進
- 2018-12-12 10:00:00
- 康海 轉貼
- 3345
外匯簡政放權不斷加大 資本項目可兌換穩步推進
“
譜寫外匯管理改革開放事業新篇章
”
專題報道之三
記者 周琰
直接投資外匯管理率先實現基本可兌換
《金融時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外匯局一方面積極 “ 引進來 ” ,不斷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構建以登記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體系。 2012 年底,外匯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大力精簡優化外商直接投資管理流程,前后共取消 35 項、簡化合并 14 項行政審核子項,建立起與擴大開放相適應、具備有效管理且社會成本較低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模式。 2015 年 6 月起,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審核辦理,外匯管理部門實施間接監管。上述改革實施后,我國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實現了基本可兌換。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我國的外國來華直接投資存量已達 2.95 萬億美元。
逐步建立并完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
為大幅簡化外債登記管理,建立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外匯局將國際經驗與我國實際緊密結合,于 2013 年 5 月,全面取消外債賬戶開立、資金結匯和還本付息等業務審批事項,大大簡化了外債業務辦理流程,減輕了銀行和企業負擔; 2016 年,外匯局配合人民銀行,抓住改革窗口期,通過地區試點、以點帶面等方式穩步推進外債規模管理方式改革,適時建立起以 “ 統一管理、自主舉債、意愿結匯、負面清單 ” 為主要特點的本外幣一體化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基礎上,便利境內機構跨境融資,切實降低融資成本,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我國全口徑外債余額為 18705 億美元,外債風險總體可控。
證券投資項下可兌換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是實施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改革,支持境內企業到境外資本市場融資。 2013 年以來,外匯局持續推進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改革,在登記、賬戶、資金匯兌等方面實施多項簡化措施。 2016 年,針對境外上市所涉及境內基石投資者有關用匯需求作相應安排,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和財務杠桿,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
三是構建內地與香港多渠道、多層次的跨境證券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促進兩地市場深度融合。從 2014 年開始逐步推出滬港通、深港通,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直接參與跨境證券投資。 2015 年 7 月,推出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機制(即 “ 基金互認 ” ),標志著集體投資類證券項下 “ 居民在境外發行 ” 以及 “ 非居民在境內發行 ” 兩個子項實現部分可兌換,資本項目可兌換取得新突破。 2017 年 7 月, “ 債券通 ” 正式開通,進一步促進了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的雙向開放和深度融合,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資渠道。
五是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進一步開放。 2016 年 5 月,向境外投資者進一步開放銀行間債券市場,不設行政許可和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僅保留備案和外匯登記要求,大大便利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來源:金融時報)